精神病女性在懷孕時的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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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精神病治愈后不可馬上結婚懷孕,這時首要考慮的應是病情是否穩(wěn)定、藥量水平是否過高、是否有照管孩子的能力和自身精神病防護能力,這需要一個慎重考察的過程;

  持續(xù)服藥要有全局概念,即使結婚也不能馬上懷孕,要考慮懷孕的風險;

  要根據(jù)病情有計劃、有步驟地減量撤藥,爭取于婚前或孕前獲得一個既能穩(wěn)定病情又不致影響胎孕的小劑量,如果較有把握,可作短期停藥;

  若病情反復,應及早與精神科醫(yī)生合作,選擇對胎兒安全性大的藥加量,切不可自行其是;

  以單用藥、小劑量為原則,首選奮乃靜,因它副作用小、毒性低。如果擺脫不了氯丙嗪或氯氮平,無論所用劑量如何,都必須提防它對母體血壓的影響,以防因血壓過低導致胎盤供血不足。所謂小劑量并無絕對標準,原則上氯丙嗪總量控制在每日150毫克左右,當然越小越好,在胎兒達到7個月后,如確為病情所需可適當回升,但最大劑量不要超出每日300毫克;

  分娩時應把服藥史告訴婦產(chǎn)科醫(yī)生,讓他們提前做好必要準備。

  尚在治療中、復發(fā)頻繁的未愈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仍然存在幻覺妄想以及思維或行為方面的異常,不具備料理個人和家庭生活家庭生活的能力,不能很好地教養(yǎng)子女和處理好各種人際關系,不宜結婚,更不建議要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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